泾川计生户争创“幸福家庭”
4月13日,记者走进泾川县党原乡樊家村三社的张灵巧家时,发现客厅那幅“家和万事兴”的十字绣匾牌格外引人注目,据张灵巧讲,这是她的儿媳妇郭红燕亲手做的。张灵巧今年60岁,1977年头胎生下儿子后,即相应党和国家号召,上环后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未再生育。在那个年代,“一孩化”仅仅是倡导和鼓励,而非硬性规定。
现在张灵巧的一个孙女和一个孙子也已经长大了,儿子在跑长途客车,她和老伴、儿媳妇在家养着20多口猪,种着6亩果园,一家人收入稳定,家庭和谐其乐融融。当担任计生自管小组长的儿媳妇回家说起村上让符合条件的户申报“幸福家庭”时,张灵巧态度很积极,认为完全符合各项申报标准,并主动填交了申请表。
据樊家村支部书记樊学宽介绍,全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安排以后,经过宣传动员,全村345户家庭中有150多户提交了申请表,经村评委会评选,有107户被确定为“幸福家庭”,经过村内公示后,目前已上报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待审查确定后授牌命名。
泾川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以来,按照“十条标准”的要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分别召开了创建“幸福家庭”动员会,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标语、人口文化墙等形式,对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和评选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目前,有三分之一的村已向乡(镇)一级上报了村上评选、公示后的结果,其余村也基本进入村级评选和公示阶段。
高平镇袁家城村新山社的吕成香是一名二女户的母亲,因为小儿麻痹后遗症,无劳动能力,丈夫何存旺也患有疾病,老母已85岁,一家人生活比较困难。按照对二女户的优待政策,她们家已多年按最高标准享受低保,2011年全家领到了6720元,据介绍这一标准今年将提高到8400元。吕成香深有感触地说,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我确实感到很幸福,我将来也要当“幸福家庭”户。
泾川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解天俊说,“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对促进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建设“少生优生、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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