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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泾教人字〔2012〕3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我县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即将开始,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为了保证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

  (一)春季认定时间:

  网报时间为4月16日08:00时至5月16日17:00时;

  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7日(休息日除外)。

  (二)秋季认定时间:

  网报时间从10月开始,具体确认日期另行通知。

   二.申请流程

  (一)注册登录

   1.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点击右侧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钮,进入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如果已经注册,请在上方输入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自己信息页。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写的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如还没有填写完,也可选暂存,以后继续填写。

   4.提交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申请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规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用A4纸打印);

   5.《平凉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还应交《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一份)。

   6.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参加过教育实习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应提交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与网报上传及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的彩色二寸证件照一张;

   9.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需缴纳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70元(甘价费〔2008〕163号及甘教师〔2008〕43号)。

  注: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按放弃申请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文后,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将认定时间安排、申请流程等事项及时通知教职工,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申请人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确定的负责人应提前在“泾川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中下载文件资料并认真研读,做好申请人网报的指导工作。

   2.各单位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查、仔细甄别,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证明、使用虚假证书的申请人,一经查实,按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没收虚假证明、证书,并予以严肃处理。

 

  泾川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12-04-18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