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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上书人大 呼吁对社保等级制进行违宪审查

2010年04月17日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点击数: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

  不管你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不管你在国家机关还是在企业,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个社会的保障制度,应该保障全民共享福利成果,然而现实十分严峻:目前中国农村有40%~60%的人看不起病;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死在家中的人占60%到80%。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44.8%,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因病致贫返贫、社保基金被挪用等现象屡有发生。

  日前,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向全国人大递交了一份《对歧视性、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他认为,中国实行的是“封建等级的社会保障制度”。本刊就此采访胡星斗教授。

  1、你所称的“歧视性、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

  胡星斗: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分4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官员、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优越的财政拨款的养老、公费医疗甚至公费疗养;第二等级是一般城市职工,企业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保险费用,个人账户加社会统筹;第三等级是城市无固定工作的居民,购买商业保险;第四等级是农村人口,参加低层次的农村养老与合作医疗。

  2、第一等级的情况怎样?

  胡星斗:第一等级的官员们按照行政级别享受特驯的社会保障,不论是否在职,高福利的待遇一直到死亡。高干离职后,秘书、警卫、司机、勤务、厨师、保姆、专车、住房及医疗待遇一律不变。有研究数据说,离退休高干长年占据宾馆式的高干病房、干部疗养院,占用了全国财政卫生支出的80%以上。

  3、第四等级的怎样?

  胡星斗:第四等级的农民、农民工,他们只享有最差的社会保障,甚至没有。据研究数据,从1991年到2000年,中央拨给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仅为每年500万,地方政府再配套500万。全国农民分摊下来,平均每人每年大概是1分钱。目前在中国农村开展的“新农合”虽是一大进步,但其保障层次过低。中国卫生的公平性在世界19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四。

  4、这种巨大的待遇和福利差异,构成人为的不公。

  胡星斗:是。在改革开放之前,这种等级制度还只在干部中实行,现在推广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于是有了局级公司、师级歌星、厅级方丈、副部级院士等等。除了一些民营企业外,举凡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甚至道观佛寺等一切社会组织,都被划定了相应的等级,一切官员也都分成县管干部、市管干部、省管干部,等等。同级干部都有严格的座次顺序,不同级干部更有不可逾越的排名及待遇——享有怎样层次的医疗和疗养待遇,全看他的级别高低。

  5、你认为我国的社保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胡星斗:最主要的问题是把我们的公民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的人享受不同的社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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