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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2015年06月04日 来源:甘肃日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近期,国家林业局在全国筛选确定22个县市(区)开展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国林改工作百强县的我省泾川县位列其中。

  泾川县是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近年来,泾川县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模式、林权流转、林权抵贷款、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生态脆弱地区林权改革的成功路子。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68亿元,林下经济总产值达3.6亿元,参与农户户均增收6428元。据了解,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之后,根据国家要求,泾川县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完善金融支持制度试点,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科学管理体系试点,建立林权流转机制和制度试点,为深入推进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

  在此基础上,我省同时确定康县为省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同步同内容开展试点,为全省在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体系建设和创新工作机制方面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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