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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提高农村“两户”奖励标准

2013年09月24日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点击数:

  泾川县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增加财政预算近300万元;

  将农村“两户”子女高考升学奖励金提高到3000—6000元;

  将当年出生且按期在县服务站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二女户一次性奖励金提高到10000元,其他农村二女结育户一次性奖励金提高到5000元,并办理1000元养老储蓄;

  将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240元,将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1800元和2100元;

  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金提高到2000—8000元;

  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双方均年满40周岁以上或一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子女发生意外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县政府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救助金;

  在整村推进到户扶持项目中,对农村“两户”贫困户的扶持标准可高于其他贫困户4000元;每年在项目村中确定2户“少生快富”示范户,在落实基本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每户多补助项目资金8000元;

  农村“两户”家庭凭《光荣证》在县内医疗单位就诊时,享受“一免四减半”服务,即免收普通挂号费,三大常规(血、尿、便)和X光透视检查减半收费,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诊时,可免费享受普通挂号费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费,三大常规(血、尿、便)和B超检查费。

  这些措施切实提高了奖励优待标准,真正发挥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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