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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61号)。

二、对象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参保登记

(一)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文旅大厦五楼社保509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二)线上渠道: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在首页“专题服务”模块点击“社保参保”,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在线填报有关信息。

四、缴费标准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338元执行,缴费基数上下限为300%~60%,缴费比例为20%。年最低缴费标准为10567.2元,最高缴费标准为52833.6元。

五、缴费模式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缴模式统一为“缴费人自行申报(直接向税务申报)”模式。对于正常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六、缴费渠道

(一)线下渠道: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县内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或者市内兰州银行网点柜面自行申报缴费

(二)线上渠道: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下载兰州银行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在生活缴费——社保缴费——灵活就业模块中,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自行申报缴纳(注意:必须有兰州银行或者任何一家银行的手机银行方可登录缴费)。

七、缴费期限

2025年缴费期限自即日起止12月25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期限内,可任意选择按月、季、年缴费,也可选择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小于等于12)养老保险费。同时在缴费期限内可以多次缴费,但是在同一个缴费期限内已经缴费的月份不能重复缴费。

税务咨询电话:0933—3321236

社保咨询电话:0933—3323887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5-09-29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