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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召开种子秋供启动会

2011年09月06日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数:

  夏收已过,秋耕在即。在这关键时刻,甘肃省泾川县召开了种子代理商会议,主要是明确种子市场准入备案、经营运作、质量监管等问题。

  这次会议主要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明确2011年秋季种子市场管理的思路和目标。依法行政,规范备案,把好种子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种子市场监管责任制度,积极推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好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作目标就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种子品种及种子质量案件,防止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力争在全县逐步形成“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经营风尚,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推动全县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种子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代理商必须提供备案品种的国审或省审资料,提供该品种的适种区域资料,提供该品种在泾川区域内试验示范的相关证明资料(新品种在区域内必须经过2~3年及一定面积的试验示范才能大面积上市经营);备案品种送样先做发芽试验,发芽率不合格不备案;备案品种必须参加站上的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企业自己生产的种子需提供基地证明,外调的种子需提供种子经营委托书和外调企业的营业执照。另外,凡是要上市的品种全部提供给管理站,由专人负责落实比较规范符合试验要求的新品种引进试验,重点筛选市场需要的、符合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适合全县生态条件种植推广的小麦新品种。既要保证泾川新优品种推出和高科技推广与中国种业科技水平保持一致,又要杜绝生产用种的“多、乱、杂”和未审先推等问题。

  以无证经营及无备案经营案为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主要查处无证照、未备案经营行为;未审先推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种子质量不达标行为;包装标签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签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假冒他人名称、商标、包装的行为;代理商擅自超越权限的行为和入会代理商不按照协会管理办法规定运作的行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的行为;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行为。要求代理商重视调种,对有疑问的种子坚决不能调。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经销户经营的品种,作为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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