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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开展药品安全责任评价试点

2011年07月05日 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近期,泾川县紧紧围绕“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评价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得到增强。县政府印发了《泾川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问题,不断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机构,保证人员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需的设施装备、列支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并把药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电信、邮政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全县药品安全考核办法,采取评分制从责任体系、组织领导、示范创建、“两网建设”、调查摸底、市场协管、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社会宣传等方面量化考核。各乡镇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有效促进监管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各监管部门的工作合力有效形成。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药品市场状况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掌握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合力。

  三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得到了督促落实。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正面引导、诚信建设、质量承诺、约谈问责、强化监管等多项措施,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推动,促进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四是社会监督全覆盖体系显现。大力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发挥“一专三员”职能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参与清理“问题产品”,积极履行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促使县、乡、村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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