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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阳光”普照泾川城乡困难群众

2010年07月22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政府就是好,不但看病不要钱,还帮我们盖房子,每年还给我们这些贫困户给钱……”。日前,记者一行来到泾川县太平乡口家村采访时,村民赵贵荣激动地告诉记者。

  泾川县把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民计民生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精心安排部署,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2010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去年每月152元的基础上提高10%,达到每月167元,月人均增加15元,并根据不同类别分档提标,月人均补差达到116.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年728元提高到每年850元,全县平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月人均55元提高到65元。确保一类对象年人均补差达到810元左右;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差达到780元左右;三类对象年人均补差达到750元左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987户4813人,上半年低保金336.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农村低保对象8185户2.27万人,上半年低保资金883.8万元已经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专户按照“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发放;上半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08.4万元已按程序发放到位。全县累计下拨救灾资金193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

  该县共对15名因灾、因特殊疾病等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家庭进行了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8万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829人,发放救助资金136.4万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44人,发放救助资金9.2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为了加强救助站工作,该县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受助人员守则》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程图》,救助工作规范开展。今年以来,共开展救助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60元,衣物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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