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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撞坏民房深夜逃逸 在修理厂查获

2016年04月13日 来源:泾川公安交警 点击数:

  4月5日,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跟踪摸排,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5日9时许,泾川县太平乡何家村何某花前来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报称:昨天晚上深夜一辆车驶出路面撞在他家上房后墙上了,把上房后背撞了一个洞,肇事车连夜被车背走了,她没有记下车号,请求查处,赔偿损失。

  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在调查中得知,证人张某某陈述他昨天晚上看到一辆蓝色轿车前端受损,在撞坏的上房后面停着,有辆拖车在准备拖肇事车。得到这个线索后,民警深入辖区派出所,在派出所的配合下查看辖区路口监控录像,通过找拖车,以拖车找肇事车,一起跟踪摸排肇事逃逸车的逃逸侦破工作,在我县城区及城郊各个修理场逐一展开,在排查中得知某修理厂拖车在4月4日夜间从太平拖回一辆蓝色长城牌小客车,有远处的照片,但照片中没有车号,且该车并未在他的修理厂修理,他拖到泾川县汽配城后,肇事司机把车开到另一个修理厂了,民警经过地毯式摸排,终于在胜腾修理厂找到了已被拆件的蓝色甘L61253号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前端撞坏部位已被修理工拆除,经询问修理厂负责人,  该车确实是4月4日夜间在太平乡何家村肇事后被拖车拖下来的,驾驶员已回灵台了。经了解得知,驾驶员王某平4月4日晚上10点左右,他从平凉开车往回灵台走,车开到泾川县太平乡何家村附近车辆没有方向了,驶出路面,撞在路西侧民房后墙上了,当时把后墙撞了一个洞,他给保险公司报了案之后,就找拖车把车拖到修理厂维修了,他一直没有向交警部门报警。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款,王某平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除赔偿房东损失外,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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