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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4男女买真烟退假烟诈骗 被判刑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数:

  王祺等4人在多地购买香烟后又以假烟退回实施诈骗。7月7日记者获悉,平凉市泾川县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半年至二年半,并处罚金6000元至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2月10日,王祺伙同王义涛、程强、刘慧(女)分别驾驶2辆轿车,窜至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甘肃古浪县、天祝县、合水县、泾川县等地,购买软“中华”香烟,用假烟置换后,返回购买地又以领导拒收为由退还香烟,诈骗作案13起,骗得软“中华”香烟57条,价值36480元。案发后,已将从王祺处查扣的20条真品“软中华”牌香烟退还部分被害人。在审理中,程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7680元,刘慧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28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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