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泾川写艺>人文信息 >> 正文内容

泾川抗震救灾英雄警官孟小刚

2013年07月20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1982年2月出生的孟小刚,是泾川县太平乡人。玉树地震时,他作为一名公安消防警官奋不顾身抢险救灾,在这场举世瞩目的大行动中,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突发7.1级地震。在持续十多天与时间赛跑、与天灾抗争的紧急大救援行动中,时任公安消防部队玉树县中队指导员的孟小刚临危受命,第一时间带领官兵进入灾区。他们不顾余震带来的各种危险,以最大限度抢救人员生命为己任,克服种种困难,从废墟中成功解救幸存人员40名,疏散被困群众2700余人,并先后扑灭地震引发的火灾41起,为挽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灾后,孟小刚被公安消防部队青海省总队记二等功。

  回顾部队的成长经历,孟小刚深有感触,他说:“军营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地方,有志青年只要积极上进肯吃苦,都能在军营建功立业!”

  2000年12月,18岁的孟小刚告别亲人,参军来到千里之外的公安消防部队青海省总队。刚到部队时,驻地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新兵连艰苦的训练生活,让他很不适应。但最终,他坚持了下来,积极投身到部队的学习、训练和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孟小刚的刻苦和努力,得到了中队领导和战友们的一致认可,新兵第一年就被评为“先进个人”,第二年光荣入党。2003年,在中队干部的支持鼓励下,他顺利考入武警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2005年7月,孟小刚军校毕业,被分配到青海消防总队玉树县中队。任中队干部的5年多时间里,在他和战友们共同努力下,所在中队先后被团中央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被青海省总队党委表彰为“基层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中队2名同志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1人荣立一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21人荣立三等功。孟小刚本人也多次受到总队和支队嘉奖。

  玉树“4·14”地震发生后,当时正在西宁参加自学考试的孟小刚果断放弃考试,乘坐总队包机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玉树州职业学校受损严重,三层女生宿舍楼彻底倒塌,四五十名学生被埋压在废墟里,其中一名女生生命危在旦夕。紧要关头,参加过上百次救援任务的孟小刚冲上前去,一边与女孩沟通,一边组织官兵救人,经过30多分钟施救,女孩被成功救出。在该校,他和战友们用双手刨出27名遇险学生,紧接着,他们又在该州第三小学的废墟中抢救出13名学生。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