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县:缺钱花 花季少年绑架中学生

2013年06月28日 来源:西部商报 点击数:

  本该放学回家的孩子不见踪影,焦急的父亲收到索要五万元赎金的恐吓电话,家人慌作一团时,惊慌未定的孩子却回来了。原来,放学途中他被人绑架至一山洞,侥幸逃脱归家。令人想不到的是,绑匪居然是两个花季少年。近日,泾川县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起诉了犯罪嫌疑人刘甲,经审理后定罪处刑。

  泾川县法院审理查明,刘甲(化名)现年17岁,从广东打工回家后就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同村的15岁少年刘乙(化名)也因手头紧张向刘甲提议绑架个人要点钱花,二人一拍即合。2011年9月的一天,正值某中学放学,余某独自一人回家被二人盯上,刘乙让一名学生以认人为由将余某叫住,刘甲和刘乙遂上前威逼余某说出其父亲的手机号码,并将余某带至事先选择好的山洞内。刘乙用胶带绑住余某的双手及双脚后拨通了余父的电话,告知其儿子被绑架,拿五万元赎金来赎人。通完电话后,二人用胶带封住余某的嘴,把余某扔在山洞内后离开。半小时后,余某挣脱开缠住自己的胶带爬出山洞。作案后,二人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余父索要赎金未果。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甲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罚金5000元。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