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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2012年12月26日 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近日,平凉市泾川县法院成功化解某商业银行诉某有限公司、王某借款纠纷案。该案的成功执结使国有资产得以维护,法律尊严得以彰显。

  2010年5月,某有限公司因资金紧缺向某商业银行贷款60万元,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评估价90万元)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导致该笔贷款无法偿还。某商业银行遂以该公司和担保人王某为被告诉至泾川法院,该案审结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但王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

  因本案执行标的较大,又牵涉金融系统,极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此情况下,该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的突破口,通过对当事人讲解法律,对被执行人讲明其要承担的责任,使其放弃侥幸心理,让申请人打开心结,配合执行和解工作。至案件执结日,执行标的本息合计126万元,最终以95万元和解执行结案,申请人某商业银行向泾川县法院发来致谢函,对泾川县法院成功收回该笔不良贷款表示诚挚。

  近年来,泾川县法院以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开展“执行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民事执行工作中,强制与和解并重,在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同时,大力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教育,努力加强释法析理、疏导说服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取得了执行周期进一步缩短、执行结案率进一步提高、涉执信访案件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2012年1至11月,泾川县法院共执行结案123件,其中和解结案78件,和解率63.41%。强制与和解执行并重理念的树立,一方面增加了执行案件的结案数,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使办案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平凉市泾川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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