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县依法拆除温泉开发区3户违法建筑

2012年09月13日 来源:泾川网 点击数:

  8月下旬,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3户群众在未经规划许可情况下,私自在312国道路边修建住房,经县上发现后,县规划局、温泉开发区及时下发停工通知书并限期自行拆除,在经过多次协调无果下,9月10日,温泉开发区联合县规划局,在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下,出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对3户违法建筑依法实施了拆除,切实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居民、“城中村”农民甚至利用宅基地私人进行房地产开发,严重扰乱了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下一步,县上将按照“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的原则,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各类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希望广大农(居)民自觉遵守规划,关心、支持城市建设,顾全大局,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不得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违法建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甘家沟村3户农民私自建设的违法建筑

\

违法建筑正在被依法拆除

\

违法建筑拆除后现场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