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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交警查处一私家车安装警报器违法行为

2011年12月05日 来源:平凉新闻网 点击数:

  12月2日,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私家轿车非法安装警报器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日11时20分许,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罗汉洞坡执勤点落实勤务计划时,路查民警对一辆豫籍丰田牌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轿车内安装有警报器,民警在问及该车是否有警报器使用证时,驾驶员坦言没有警报器使用证。经询问驾驶员秦某某得知:豫PK52XX丰田牌小轿车属赵某所有,车是他们借来的,警报器是哪里来,啥时间安装到车上的,他并不知道。2日早上他们一块4人,在固原看望亲戚后返回河南周口途中,被交警查处。经民警宣传教育后他也知道他违法了,愿意接受处理。

  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安装警报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大队对秦某某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吕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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