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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警方规劝一命案逃犯自首

2011年11月09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11月2日上午,逃亡五年之久的命案逃犯何某,在妻子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泾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这是该局自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成功规劝投案自首的第11名逃犯,自首率占42.3%。

  2006年7月8日,何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何某一拳打在王某的头部,致其跌下一土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某开始了逃亡生涯,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清网行动”开始后,泾川警方对网上逃犯认真分析,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责任、抓到底的“三定一包一抓”措施,全警动员,包案追逃。他们广泛采取舆论宣传造氛围、亲情走访促劝归、创新措施增效率的方法,真心诚意规劝在逃人员和谐劝归。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展示公安机关追逃的信心和决心,震慑犯罪,鼓舞群众,督促规劝主动投案自首。同时,坚持把说法理、通情理、讲道理、明事理和算经济账、家庭账、亲人账、法律账、前途账有效结合起来且贯穿感召劝返工作始终,帮助逃犯家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从亲情上感化,法理上说教,使在逃人员家属感受到公安机关的真情和压力,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投案后的何某如释重负,当问起他这几年的生活情况时,何某感慨万分:“终于可以回家了。逃亡以来,我东躲西藏,居无定所,整日提心吊胆,有家不能回,靠打工为生,是你们让我明白投案自首才是惟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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