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16岁少年无力赔偿医药费抢劫杀人

2011年03月25日 来源:甘肃法制报 点击数:

  因打架斗殴无力赔偿他人医疗费用,只有16岁的少年竟心生歹念,持刀进入商铺行凶抢劫,致店主当场死亡。3月20日,记者从泾川县公安局了解到,经过8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这起恶性抢劫杀人案终于顺利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

  近日,平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晓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薛秋生接连向泾川警方亲笔签署了两份贺电,对泾川县公安局成功破获“2010·7·19”故意杀人案表示祝贺。这是对泾川警方历经8个多月艰苦侦查,侦破一起故意杀害残疾人命案的莫大鼓舞。

  案发午时

  2010年7月19日,艳阳高照,夏日的暖阳让人昏昏欲睡,可谁知就在当天下午2时许,泾川县党原乡某村一位妇女到本村门市部去买商品时,一声“杀人了”的惊呼声打破了往日的沉闷静寂。原来,该妇女进商店买东西时发现商店主人袁某(男,现年45岁,患有小儿麻痹症)满脸血迹倒在地上,吓慌了的她随之跑出商店呼喊,被她的喊声引来的村民纷纷对袁某实施抢救,有的村民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由于伤者头部被砍数十刀,没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案发现场,袁某就因颅骨损伤、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时间,一股沉闷、紧张的阴霾笼罩在该村上空,这起杀人命案的消息也传遍了整个县城。

  组织侦破

  命案发生后,泾川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治安和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分组进行勘验、调查,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由于案发午时,天气较热,当地群众大多留在家里,没有目击证人;专案组民警顶着高温天气,钻入现场前方3亩大、2米高的玉米地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犯罪嫌疑人。

  泾川县公安局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进一步刻画犯罪嫌疑人,决定从死者袁某的社会关系、账务纠纷、现场遗留的足迹入手,再次扩大搜寻范围,专案组民警多次奔赴新疆、天津、西安、庆阳等地,进行大量走访、调查,对摸排上来的线索逐个进行详细排查,但案件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时间也随着案件的调查一天天、一月月地过去了,案件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命案就这样成了谜案了吗?”“犯罪嫌疑人就这样逃脱法网了吗?”专案组民警不止一次地这样问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专案组民警多次调整调查方案,似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更清楚了,形象刻画更清晰了,案件也随时有可能待机而破,但似乎有一个小小的谜团在困扰着办案民警。

  2011年初,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中,专案组民警本着“不破此案,绝不罢休”的决心和信心,再次掀起了该起命案的侦破工作。经从外围调查发现,该县党原乡陈某(男,现年16岁,农民)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有了新的转机,专案组民警随即对陈某进行抓捕,经专案组民警进一步深挖细查,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及事实证据面前,陈某对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全部进行了交代,并指认了现场,警方还提取了相关作案工具和血衣。

  水落石出

  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后,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仅16周岁的孩子就是本案的凶手,但公安机关调查的大量证据事实不容置疑。

  2010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打架斗殴,在无力赔偿他人医药费的情况下,便产生了抢钱的念头。2010年7月19日13时许,陈某携带自家菜刀,乘中午无人之际,佯装买东西进入受害人袁某经营的商店内,乘其不备,用菜刀朝其头、面部猛砍数刀,致受害人颅骨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的陈某从柜台抽屉内抢走部分营业款后,穿过作案现场前面的玉米地逃走。

  天理昭昭,法理难容。作案后的陈某从玉米地里逃走后,一直逃到距现场2公里以外的同学家里,谎称他和“娃娃”打了架,便清洗了身上的血衣,与警方当时的排查人员打开了时间差,逃脱了警方的进一步追查。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陈某自认为逃脱了警方的侦查,仍然我行我素、恶习不改,整天外出打架滋事,并在同学中声称“谁谁是我杀的”以树立威望。据此,泾川警方以剥茧抽丝的方法,初步掌握了陈某作案的嫌疑,通过锲而不舍的追踪调查,在掌握大量事实和证据后,一举将陈某抓获。这起历经8个月的恶性抢劫杀人案件终于顺利告破。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