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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三措施制止馒头剧涨行为

2010年11月09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11月1日起,我县城区馒头价格集体涨价,馒头由4个/元的涨为3个/元,3个/元的涨为2个/元,饼子由3个/元涨为2个/元。馒头价格关乎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得此消息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物价局迅速组织人力深入市场开展调查,积极干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至11月5日,价格基本恢复到涨价前水平。

  按照目前的价格管理形式,馒头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对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的监管,政府只能管其价格行为。监督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于这次馒头涨价行为的价格监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增强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在安定街、中山街、北新街以及城东住宅小区等主要街区和居住区,深入14家馒头店、烤饼店向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价格法律法规,提醒经营者定价必须遵守的原则。针对经营者对市场调解价商品价格可以随心所欲定价的错误认识,耐心、多次进行说服,直至其正确理解,主动配合价格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成本审核,督促经营者恢复原价。选择5家不同规模、不同地段的馒头店进行了详细的成本审核。全面掌握此行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情况。进入11月份以来,面粉、食用油价格均有不同上涨。受原粮价格上涨影响,面粉(本县产特一粉)价格由10月份的1.30元/500g涨为本月的1.38元/500g,涨幅为6.2%。由于国际市场油脂油料价格的大幅上升,国内食用油价格也出现恢复性上涨。县内散装菜籽油价格由10月份的6.00元/500g涨为本月的6.50元/500g,涨幅为8.33%。面粉、食用油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成本。结合目前我县职工工资现状以及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在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下,要求经营者在保证馒头质量不变的基础上,恢复原价,做到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是依法查处,规范行业价格行为。此次馒头价格涨价,虽然有面粉、食用油等成本涨价因素,但从涨价时间的统一性来看,也涉嫌存在串通涨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此我们继续做进一步的调查,如事实确凿,将依据《价格法》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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