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注销22家医疗机构,诊所占90%其它为医务室和门诊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经2025年12月17日县卫健局局务会议审议,我局依法核准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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