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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

2016年09月28日 来源:泾川县法院 点击数:

  近日,平凉市泾川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刘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平凉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李某与张某系恋人关系,后因故张某不辞而别。为找女友张某讨要说法,2015年某日,李某约其朋友刘某从外地赶至张某老家寻找张某未果。次日17时许,李某带刘某来至张某之妹张某某打工的理发店并将其骗出,带至附近某公园,询问其姐张某去向被拒绝,二人遂强行将张某某带至某招待所内非法拘禁长达48小时,后公安干警根据家属报警,将二被告人抓获,张某某得以解救。

  因爱生怨,不能理智处理感情纠葛,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为自己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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