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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依法对李全中立案侦查

2016年09月22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日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平凉市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正县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全中简历

1981.01—1982.10 崇信县新窑镇干部

1982.10—1983.09 共青团崇信县委干部

1983.09—1985.08 庆阳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8—1989.09 崇信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9.09—1990.10 崇信县锦屏镇党委副书记

1990.10—1994.02 崇信县新窑镇镇长、党委书记

1994.02—1995.09 崇信县新柏煤矿矿长

1995.09—1997.10 崇信县委副书记

1997.10—2002.05 华亭县委副书记(1995.09—1999.09在西安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函授学习;1998.08—2000.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5—2004.05 平凉市政府驻兰办主任

2004.05—2006.12 平凉市政府副秘书长、驻兰办主任

2006.12—2011.08 泾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 泾川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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