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近日,泾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哥哥状告亲弟弟的故意伤害案件。该案通过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不厌其烦地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哥哥对弟弟的行为予以谅解,从而避免了兄弟反目成仇。
事情的起因源于祖辈留下的一树核桃。王家二兄弟因家庭琐事,长期关系不和。2014年9月12日,哥哥王甲与弟弟王乙均至其父的庄基打核桃。期间,二人因打核桃一事发生纠纷并撕打。撕打中,弟弟王乙致其兄轻伤二级、十级伤残。
纠纷发生后,哥哥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坚决要求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多次做俩兄弟的调解工作,由于二人积怨甚深,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只好安排开庭审理。经过庭审,法官全面了解了案情,考虑到此案是发生在亲人之间的纠纷,如果草率判决会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矛盾更加激烈,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此,法官一方面从情、理、法多方面对二人进行疏导说服,运用亲情调解法,希望二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并邀请人民陪审员一起组织调解;另一方面,从其亲属的角度入手,以感情为切入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做其家属的工作,希望其家属能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角度做二人的思想工作。最后,在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情理的感化、法理的引导,终于使二兄弟紧张的关系趋于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破裂的亲情又和好如初。至此,这起亲兄弟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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