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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泾川:西平铁路强行施工 千年古城遗址受损

2012年06月09日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滑稽场面:文件公示各执一词 标语横幅针锋相对

据了解,2009年12月11日,国家文物局以(2009)902号函件形式,对西平铁路通过泾川古城的建设方案批复甘肃省文物局:“两条线路(南线、北线)均通过文物保护范围,特别是北线直接穿越古城内城,破坏了部分城墙,建议铁路线路选址在南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移出古城范围。”

2012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以(2012)138号函再次批复了甘肃省文物局《关于新建铁路西安至平凉线通过泾州古城文物保护方案的报告》:“泾州古城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你局所报西安至平凉铁路工程选线推荐方案(即ck方案)直接穿越古城,不利于遗址的整体保护,不同意该方案。请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调整设计方案,将该项目移出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

可以看到,国家文物局两次批复中均明确提出将该项目“移出古城范围”。而这两次批复文件的喷绘版也被泾川县文体局张贴在了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 

现场张贴的国家文物局和泾川县文体广电局相关文件。(高翔 牟健 摄) 

为什么西平铁路不按照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调整设计方案”、“ 进一步优化”,仍按原设计方案建设,对古城遗址造成破坏,继而引发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矛盾呢?

在张贴的国家文物局相关文件旁边,西平铁路泾川段施工方也贴出一张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12月13日印发的《关于甘肃省文物局同意新建西安至平凉线通过泾州古城的函》。函件中这样提到:“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请你局协调设计单位尽快提供有关图纸,以便我局尽早安排对铁路范围内进行考古勘探和相应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顺利开展。同时,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请将文物保护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西平铁路建设方敢于强行施工的“底气”,或许就由此而来。

 

泾川县文体广电局挂出横幅要求西平铁路施工方停止作业。(高翔 牟健 摄) 

施工方在现场贴出2006年甘肃省文物局“原则同意”的批复,并拉开条幅抗议泾川县文体广电局的“紧急停工令”。(高翔 牟健 摄) 

一方拿出的是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西平铁路穿越泾州古城”的文件,另一方拿出的是2009年和2012年国家文物局“不同意该方案”的文件。双方的文件公示、标语横幅针锋相对,在这滑稽的场面下,西平铁路能否穿越泾州古城,就此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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