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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联合审查情况的公示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现将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经县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社区联合审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与廉租住房出售条件不符等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市民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公示对象详见下表: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联合审查情况汇总表。

  公示时间:

  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20日共15天。

  受理反映情况时间、部门及联系电话

  时间:8:30—12:00,14:30—18:00.

  受理部门:泾川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8261  13830336866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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