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联合审查情况的公示
现将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经县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社区联合审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与廉租住房出售条件不符等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市民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公示对象详见下表:泾川县第一批廉租住房出售资格联合审查情况汇总表。
公示时间:
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20日共15天。
受理反映情况时间、部门及联系电话
时间:8:30—12:00,14:30—18:00.
受理部门:泾川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8261 13830336866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7月6日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