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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12月26日 来源: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 点击数:

交办编号:72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泾川县城关镇杨柳村创新建材公司未运行脱硫塔且每天6点至19点排放烟粉尘和噪声,污染周边环境”。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查处结果:经核查,被投诉企业应为“泾川新创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泾川县城关镇茂林村,占地30亩,成立于2013年6月4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烧结煤矸石空心砖、多孔砖及建筑砌块制造、销售,法定代表人刘瑞科。经查,该公司7000万块煤矸石空心烧结砖项目脱硫塔虽运行正常,但因环评报告未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企业安装的厂区监控系统对厂区没有达到全覆盖,存在盲区;厂区土堆、料堆、废料堆苫盖不全面,防尘和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环保设施安装投运后,未及时申请竣工验收。针对存在问题,集中落实了五项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在脱硫除尘设备部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并安装独立电表,对环保设备与生产线用电分线计量,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12月22日已全部安装到位。二是对厂区原料堆场、废料堆场进行苫盖,每天定人定时对厂区洒水降尘。12月22日已全面落实到位。三是12月22日邀请平凉市环境监测站专业人员再次对脱硫塔运行数据和厂区噪声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四是积极与市环保局衔接,计划12月底前组织环评竣工验收。五是县环保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城关镇派员轮流进驻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县委、县政府责成县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工信局、城关镇政府对泾川新创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瑞科、总经理刘瑞文、副总经理高伟原、刘生平进行告诫约谈。县环保局针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28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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