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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2年06月02日 来源:泾川网 点击数: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泾川县城市总体规划》《泾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2012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1473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8.442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7047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1、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泾川县201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2、突出经济发展支撑力量,充分保障招商引资、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附件1),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充足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3、严格遵循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

  4、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措施,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更大项目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

  2、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县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督促提醒各用地单位依法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3、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国土、住建、工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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