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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018年01月14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快速查处一起利用微信群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吴某某被依法治安处罚。

1月13日,泾川县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泾川顺风车”、“泾川县长川餐饮”等微信群内传播一段“政府官员在办公大楼殴打一名带病妇女”的视频,引发广大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远在外地的吴某某于1月13日0时56分,在未经核实相关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群内视频加以编辑,发至朋友圈,并将此视频通过“远亲不如近邻”微信群发布出去,在广大网民中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经办案民警批评教育,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遂主动删除本人在朋友圈发的视频,并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舆论影响后悔莫及。目前,吴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泾川县公安局依法治安处罚。其余人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

网络发布信息要审慎、客观,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警方郑重声明:

对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实信息后,仍造谣、传谣者,警方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泾川公安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大美泾川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平安幸福和谐新泾川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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