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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网友向省委书记反映泾川彩礼猛涨,存在骗婚现象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网友留言:

  王书记你好? 我是泾川人,我现把泾川有关婚姻说一下,泾川最近两年,彩礼猛涨,现在彩礼16万左右,都是经过媒人介绍,男方结婚下来需20万左右,把媳妇取回家,不到几个月,就离婚,显然就是骗取彩礼还有当时结时给买的黄金,即使上了法庭,只能退回男方彩礼的百分80,黄金首饰在法律上算赠送品,这样以来男方损失4之5万,在我们这里,有的女的父母把女子离婚做为家庭的主要收入,甚至有的女的离婚5之6次,女的家里原来很穷,现在也盖起了二层楼,家里也买起了小车。这样的现象普遍,男的还敢取媳妇吗?王书记,希望有时间来访问。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县15个乡镇(开发区)中有针对性选取几个乡镇进村入户调查。调查结果证明你所反映的情况在部分乡村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全县农村婚嫁彩礼现状 通过对泾川县南北二塬和川区的6个乡镇、18个村的抽样调查,全县农村彩礼普遍较高,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经济条件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所调查的各个村镇之间彩礼价位各不相同,总体呈现出北塬高于南塬、川区高于北塬的趋势,彩礼一般在13万—20万之间。具体为: 南塬在14—15万之间,北塬在15—18万之间,川区在16—20万之间,高于20万的属极少数特殊情况,其中:靠近县城、乡镇街道的村子,彩礼在13—14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虽远离街道,但交通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4—15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远离街道、交通不便的村子或者居住在川区的交通基本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5—16万之间;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的村子,彩礼在20万左右。但家庭困难、家里兄弟多、老人年迈、残疾的整体高于以上价位区间,最高的甚至达到27万元。 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基础条件分析,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经济条件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总体呈现出产业不发达、农民收入较低的乡镇高于产业发展较好、农民生活条件好的乡镇;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的村子高于川塬区交通便利的村子。调查的对象中曾经遇到过女方家中要价数十万、且男方有楼有车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是女方家中不同意婚事,借高彩礼让男方“知礼而退”,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男方存在肢体或智力的残疾,难觅伴侣,从而用较高的彩礼实现了变味的婚姻。总体来看,泾川县农村彩礼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从县域分布上看,彩礼的高低主要取决与当地农民生活水平,但高价彩礼并非普遍现象。 二、形成高价彩礼主要原因 我国自古以来男女缔结婚姻,就有男方向女方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虽说是男方向女方送礼,但涵义却与有价物品无关,而是男女缔结婚姻之好的一种礼法约定。以后彩礼逐渐出现了简单物质化倾向,可以理解为男方对女方父母养育女儿的一种酬谢。在近代中国,彩礼逐渐向实用的物质化转变,甚至也有攀比之风。七十年代以来,彩礼出现了金钱化倾向,不过,当时只有几百元钱。但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发生巨大变化,订婚索彩礼、结婚讲排场的现象愈演愈烈,婚前要彩礼、结婚大操办,彩礼超过千元,九十年代最高的不超过1万元。2000年是个“分水线”,彩礼突飞猛进,很快出现了农村“天价彩礼”,在我县出现了家庭越穷,条件越差,彩礼越高的畸形现象。

  综合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1、宜婚男女比例失调。调查发现,在全县各个乡镇,普通存在着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为了结婚几家人相互抢着出高价彩礼的现象。在调查的村子中,婚龄青年男女比例持平的几乎没有,婚龄青年男女数量相差最悬殊的泾明乡练家坪村男女比例竟然达到了4:1。究其原因,一方面,是20世纪80、90年代农村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和计划生育国策深入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大城市、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较多,这也加剧了农村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男孩找媳妇只有掏高额彩礼从条件更差的地方往回“买”媳妇。

  2、自然经济条件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系列惠民政策的扶持,农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受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制约,贫困仍然困扰着绝大多数的山区农民。在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山区的农民一方面希望通过女儿出嫁索要高额彩礼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另一方面为给儿子娶媳妇积累资金或借此偿还娶儿媳妇欠下的债务。调查发现,在一些自然条件落后、交通条件不便、经济状况差的村子以及生活在这些村子里家庭拖累较重的家庭,结婚的彩礼普遍比较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掏高价彩礼也没愿嫁入的现象。不少做父母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打光棍,宁可债台高筑,也要用高额彩礼为儿子早早“占”个媳妇,有的甚至去借高利贷。

  3、相互攀比现象严重。在农村,村民们但凡有点时间都会在庄前屋后围成圈子,议论别人家里一些事情。结婚送彩礼自然是村里的大事,每家嫁娶所花费的金额村民们都会通过闲聊来了解。这样一来,大家都会了解到现在彩礼的“行情”,男女双方在谈论彩礼问题前也都对这一“约定俗成”的彩礼数额心知肚明。同时,虽然人们在闲聊中对巨额的彩礼会加以嘲笑,但是主要舆论的走向是人们对嫁出女儿获得高额彩礼而“一夜暴富”的羡慕,以及对嫁出女儿获得彩礼较低者的嘲笑。其次,还有一些人认为,彩礼是女子身价的标志,嫁女儿不收彩礼,就意味着女儿不值钱,只有收了才够体面,而且收得越高身价也越高,面子便也越大;还有一部分嫁女儿的人家看到别人要了彩礼,就想着自己不要,面子上过不去,也怕别人说自己家的女儿有毛病,从而出现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这无疑又助长了高彩礼婚姻之风。这种典型的“要面子”、“想长脸”想法是村民的普遍心态。

  4、市场经济观念冲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潮流的冲击,“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在农村盛行,逐利思维也在激发着人们的物欲,尤其是随着物价逐年上涨,许多女方家长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付出了很多代价,就这样送给了男方,等于是给人家养的,所以,应该得到男方的金钱补偿。少数家长甚至将自己的女儿视为敛财工具,靠收彩礼来还自己的债务,这一思维模式在有一儿一女的农村家庭结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随着近年来外出务工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青壮年年均收入一般都在4万元左右,一个家庭年均收入能达到7万元左右,挣钱相对容易,经济收入也逐年增加,从而致使人们对高价彩礼出现跟风现象,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出于摆阔、显示自己能耐的心理,在送彩礼时大方出手,为彩礼上涨推波助澜,而那些经济能力有限的家庭虽然苦恼,但也只能随波逐流,相互攀比讲排场的虚荣心也难逃其咎。

  5、职业媒婆推波助澜。由于受家庭自然条件差、自身长相不好、家庭经济条件差、男女比例失衡等原因影响,男青年找媳妇困难加大,彩礼数额逐年走高,在农村普遍存在一些依靠给人说媒赚钱的职业红娘,他们每撮合成一对后,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酬劳,一般婚介的中介费为彩礼的5%至10%,由于彩礼数额普遍较大,这些红娘每撮合成一对都能获得不菲的酬劳,为了获取更多收入,他们在婚介行为中也会有意哄抬行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6、国家法律只禁不罚。这也是当前彩礼之风盛行社会管理原因。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和1950年、1980年《婚姻法》一样,仅是原则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没有具体的规范,没有对违反此规定索取财物如何处罚作出规定。 三、解决天价彩礼对策措施 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在我县广大农村极为普遍,我们不能单纯地指责某位姑娘或姑娘的父母贪利贪财,彩礼已经演化为根深蒂固的社会痼疾和顽症,要想彻底地摧毁它,必须依靠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带动周围更多的人。从国家层面来说,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针对复杂的实际情况出台符合国情的移风易俗法规、政策和规定,从法律和政策上对农村彩礼现象做出硬性的约束、干预和处罚措施,使得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针对农村“天价彩礼”这一问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增收致富产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取得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干扰、困惑,农村“天价彩礼”这一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制止。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村大张旗鼓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高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高彩礼婚姻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各乡镇、村组积极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进一步充分发挥民间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协调、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引导农村家庭把精力用到勤劳致富增加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消除部分农民想通过高价彩礼而“一夜暴富”的思想,有效地制止高彩礼婚姻的发生。

  2、加大农村山区扶贫力度。抢抓国家加大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利时机,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摆脱贫困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对于特别贫困的山区,加大通村油路、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搬迁项目实施力度,给与政策、资金上的倾斜。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边远山区村民通过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礼来改变家庭经济拮据现状的现象。

  3、依法打击婚姻买卖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婚姻法》执行力度,完善婚姻登记制度,规范结婚、离婚办理程序,充分发挥离婚调解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高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要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民事制裁、经济处罚等措施,切实遏制高彩礼婚姻蔓延。积极探索划定彩礼上线,对不切合当地经济实际,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4、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建议由各乡镇指导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乡镇婚介所,倡导成立婚介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的培训力度,不定期地对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对培训合格的婚介所、婚介人颁发资格证书,设定收费标准,实行持证上岗,引导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着力打造婚介市场诚信的内部环境,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行为。

  5、完善农村基本养老制度。通过积极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利用政策鼓励,宣传动员,做到应保尽保,老有所养,减轻农村老人的思想负担和经济压力,解除农村老人的后顾之忧。使农村老人消除“养儿防老”的思想,逐渐减少天价彩礼现象的产生。 婚姻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根本,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山村,需要探讨的问题也很多。进一步解决问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文明家庭,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天价彩礼”,给我县文明和谐美满婚姻也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综合治理,逐步解决这一陋习。 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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