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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壮大了泾川县产业集群

2013年07月26日 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2012年,泾川县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了省农牧厅、产业处、果办、农产品加工办、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及相关部门、各级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我们积极按照国家和省上项目实施意见,编制了适合本县的《实施方案》,把项目实施的重点集中在果品产业发展重点乡村,并按照以户为主、集中连片的建设原则,通过广泛动员、科学规划、组建机构、落实主体、筛选建方、精心指导等措施,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泾川县在5个乡镇修建小型苹果冷藏库37座。其中,建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35座,分别为荔堡镇7座,高平镇14座,飞云乡1座,党原乡5座,玉都镇7座,丰台乡1座,补贴资金367.5万元;10吨简易冷藏库2座,分别为丰台乡2座,补贴资金1.8万元,共计补贴资金369.3万元;建设4~6个的果库群5处。目前,35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及2座10吨简易冷藏库已全面竣工,经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县财政局将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户及合作社,其中2012年兑付175.05万元,2013年4月10日前兑付194.25万元。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动员,科学规划

  为了实施好该项目,果业局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先后多次进村入户调查摸底,通过现场查看,与农户交谈,把实施重点集中在南北二塬果品重点产区,按照以户为主、集中连片的建设原则,在5个乡镇规划修建35座小型贮藏库,其中规划建设5—6个的果库群5处。在确定了修建主体的基础上,编制了《2012年泾川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动员果农积极申报,县乡两级认真审核,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后得到了全额批复。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泾川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牧局、财政局、果业局、飞云、高平、玉都、荔堡、党原等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在果业局下设办公室,史小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4名同志办理具体业务,相关乡镇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和1~2名果业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在省农牧厅产业处、经作站、省农科院果品加工所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成功举办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全县130多名领导和果农群众参加了培训,发放了《泾川县苹果保鲜贮藏库建设技术规范》和《项目实施服务手册》。培训会后,县乡(镇)又在项目实施区组织开展了8次技术培训动员安排会,将任务落到了农户。

  (四)落实主体,筛选建方

  经多方咨询筛选,确定了宁夏良朋制冷公司、兰州蓝天制冷公司和西安苹果贮藏设备公司等3家有资质的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承包建设商。县果业局技术人员8次带领承包商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咨询和施工指导。

  (五)精心指导,搞好服务

  为了搞好项目的落实,县乡村尽最大努力,为修建户积极协调解决土地、电力、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县上领导和果业局领导先后多次与乡、村为12个农户协调土地问题,为4个农户协调资金问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三、项目实施的效果

  (一)解决了果品贮存困难

  特别是去年秋苹果大量采收后,果品价格一度下跌滞销,大多数果农苹果堆放在果园内无法销售,而有果库的果农顺利的贮存到果库中,避免了损失。

  (二)增加了农民收入

  贮存到果库的苹果,目前每公斤销售价为6元,而前期没有贮存直接销售的每公斤为4.5~5元,贮存销售每公斤多收入1~1.5元,100吨的贮藏库可增收10万元左右。

  (三)壮大了产业集群

  特别是集中建设的果库群,将成为所在乡村果品贮藏营销的集散地和营销市场,推动了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产业建设水平。

  四、建议

  1.三相动力电是制约小型冷藏库建设的主要问题。动力电接入费用因变压器大小、距离远近而不同,费用一般在6—10万元之间。原先建设农户较多,但由于动力电接入费用较高,近60%的农户只能放弃修建。建议在项目投资概算中把电力费用加进去,一并给予资金扶持。

  2.目前建设的大型果品冷藏库每吨投资额为500~700元,而100吨以下的小型冷藏库每吨投资额为2000元。因此,建议采取联户联机建设500吨以上的果库群,以节省土地资源、统一使用配套的电力、道路设施,尽量降低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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