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发展规划 >> 正文内容

泾川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05月04日 来源:泾川门户 点击数:

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县委、县政府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与改革措施,指导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布局、宣传促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行业发展职责;发改部门要加强旅游业规划编制、实施和项目建设等综合协调工作;宣传、广电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开设旅游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工信、住建、国土、交通、水务、文化、林业、环保、招商等部门要制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公安、交警、工商、物价、卫生、安监、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市场价格、旅游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十五)科学编制规划,促进协调发展。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专项规划和重点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做好与省、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与国土、建设、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教育、文体、卫生、环保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六)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旅游业发展的新路子。创新行业管理体制,加快成立旅游行业协会,大力发展旅行社团组织,承担相应职能,加强行业自律;除文物保护单位外的所有景区,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促进旅游行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和旅游商品研发;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条件,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在统一规划和严格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允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以合资、合作、独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招商引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一卡通”、“一票通”经营方式,引导旅行社、景区景点及旅游相关企业加强联合协作,实现信息、客源、利益共享,实现互利共赢目标。

  (十七)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土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作用,通过统购统征,储备土地,保障景区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收入,凡符合政策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对新投资创办的旅游企业,实行税收地方减免或资金补助;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旅游饭店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提供交通、食宿、商务等服务。全力落实奖励政策,对组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和一次性组织游客较多、促销业绩突出的旅行社,从景点门票收入中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十八)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全县整体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与重点乡镇和部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年初分解下达任务,半年组织督查观摩,年终考核评定等次,考核等次作为评价单位整体工作和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优秀旅游景区、优秀旅游接待单位、优秀旅行社团和先进旅游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严肃落实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经营管理不善、游客投诉率高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