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警方破获一起伤害致死案件

2012年09月04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2012年8月25日,泾川县公安局专案民警经过38个小时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成功破获“8.24”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8月24日凌晨1时许,泾川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泾川县城美罗城附近有一名男子被人用刀捅伤,要求处警。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在现场发现一名已陷入昏迷的伤者外,在农林北路美罗城东口,还发现一男子躺在血泊中。处警民警一面立即将两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一面迅速将警情上报指挥中心和泾川县公安局领导。接报后,泾川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调集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巡警大队3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伤者救治、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经初查:受害人口某(男,27岁,泾川县太平乡人)、张某(男,26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两人均被刺器致伤,系同事关系。经泾川县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断:口某伤势严重需转院治疗,张某已死亡。

  由于案发在凌晨,过往行人少,现场未遗留有价值的侦破线索,加之受害人伤情严重,与嫌疑人并不相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鉴于案情重大,泾川县公安局连夜召开案情分析及案件侦破工作部署会,及时确定侦查方向、制定周密侦查方案,并设置了外围调查、技术勘查、堵截查控、善后处置及抓捕犯罪嫌疑人5个小组,迅速展开工作。

  专案民警经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并细致走访美罗城周边商户后,迅速锁定有犯罪前科的嫌疑人刘某甲,通过对刘某甲的外围关系调查,其团伙成员完某甲(男,16岁,泾川县城关镇人,无业)、杨某(男,17岁,泾川县城关镇人)等人浮出了水面。经反复比对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专案民警确定了刘某甲、完某甲、杨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抓捕小组兵分5路,全面撒网、周密布控,连续奔波5个村镇,走访排查60余户村民,相继将犯罪嫌疑人完某甲、杨某、完某乙(男,20岁,泾川县城关镇人,无业)抓获。25日凌晨,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连续搜捕7个小时,终于将躲藏在泾川县城关镇一山洞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男,17岁,泾川县城关镇人)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刘某甲(男,泾川县玉都镇人,无业)、郑某(男,22岁,镇原县屯字镇人,无业)、温某(男,25岁,泾川县城关镇人,无业)等人迫于法律威慑和心理压力相继向泾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查:2012年8月24日23时许,受害人张某酒后因琐事和袁某在泾川县城某慢摇吧楼下发生矛盾,后袁某因不服气,便纠集完某甲、完某乙、刘某甲、刘某乙、温某等9人追寻张某到县城美罗城夜市口,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张某、口某两人戳伤后伙同其他成员逃离现场,致口某受伤,张某经法医鉴定系刺器刺切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