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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拔电线杆”奇案

2010年09月06日 来源:古今报 点击数:

  鸦片战争后,西方的科学技术开始由南向北、由东向西传入我国。清朝光绪十六年二月,清政府在甘肃省会兰州设立了“电报局”,开始在陕甘两省筹划架设有线电报的线路。同年十月,一条东起陕西西安、西到甘肃肃州(今甘肃酒泉),翻山越岭,全长2900余里的电线架设完成。此项工程所用的材料费、人工费等总共达白银二十余万两,是一项巨大工程。

  当时,地处西北边陲的陇东地区因为交通闭塞,通讯不便,当地人对新生事物充满着神秘感。他们把那些从外国传来的东西一律叫做“洋××”,如将火柴叫“洋火”,将蜡烛叫“洋蜡”,称电线杆为“洋杆”等等。而对凡是带“洋”字的东西,人们无不心存戒备,充满敌意和排斥感。

  光绪十八年春夏之交,陇东地区遭遇了多年未遇的持续干旱。泾州(今甘肃泾川县)地区的旱情尤为严重,当年的夏粮几乎全部绝收。由于干旱,秋庄稼又很难下种。心急如焚的泾州百姓又是烧香磕头,又是求神问卜,虔诚地祈求“龙王爷”能普降及时雨给他们。可是,不管人们如何虔诚地祈求,火辣辣的太阳每天依旧烧烤着大地,“龙王爷”始终不见开恩。就在这时,一个谣言在泾州百姓中悄悄地传开了:天不下雨是因为“洋杆”收走了雷公的电,惹怒了“龙王爷”。这个谣传不胫而走,迅速传遍了泾州及其周边地区。于是,因干旱而迁怒于“洋杆”的泾州等地的老百姓自发地酝酿了一场拔除电线杆的暴力运动。旬日之间,以泾州为中心,东起陕西长武,西到甘肃平凉白水,愤怒的人们将连绵百余里的电线杆几乎全都拔光了。拔除掉的电线杆被人们集中成堆,点火焚烧,无人敢阻拦。

  清政府接到“拔电杆”一案的报告后,极为震怒。慈禧太后下旨命令陕甘两省大员彻底查办,严惩破坏电线、给朝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刁民”。“拔电杆”一案遂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全国性大案。

  当时泾州县的县令是直隶人贾勋。因为泾州是“拔电杆” 一案的发源地,涉案的百姓非常多,许多人甚至全家都因参与拔电杆而被关了起来。在如何处理这些被关押的老百姓这个问题上,贾县令认为,拔电杆案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放火案件,它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当地“风气未开”,人们对新生事物缺乏认识,加之旱情严重。所以此案虽然于法难容,但于情于理,泾州老百姓却值得同情。因此,贾县令实在不忍心株连众多无知的泾州穷苦百姓,让他们或饱受牢狱之苦,或因此而丢掉性命。怎么样才能做到既能向朝廷交差,又能挽救众多的泾州百姓呢?

  贾县令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贾县令得知在拘押的人犯中,有一个年龄最大的窑店农民,名叫王万清。王万清为人正直,行侠仗义,喜欢打抱不平。于是,贾县令私下单独会见了王万清,向王万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婉言劝导王万清说:“您已经是年逾花甲的老人了,如果您能独自承担此案的责任,就可以挽救众多泾州父老百姓的性命。不知尊意如何?”王万清明白了贾县令的用意后,毫不犹豫地满口答应。公开审理这一天,王万清果然挺身而出,慷慨陈词,将“煽动”、“组织” 群众拔电杆的罪名全部揽在自己身上。最后,贾县令将王万清定为“主犯”,判处死刑。而众多的泾州百姓却因此而得以活命,得以免受牢狱之灾。

  王万清被处死后,贾县令又私下亲自关照地方政府,要求妥善安置王万清遗属的生活。而泾州百姓为感谢王万清的大恩大德,在王万清的故乡窑店建立了 “王公祠堂”,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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