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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2018年01月04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按照全县“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县“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一、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需求情况

“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我县先后在城东、城西共建廉租住宅楼13幢933套,总建筑面积46650㎡,安置城市低收入家庭933户2610人。2013年,县政府决定在窑店、荔堡、丰台等8个乡镇及县城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1幢,建成公租房650套,总建筑面积26940㎡,初步解决了这些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2014年,又在天纤棉业公司开工修建公租房580套,总建筑面积31990㎡;2014年在原城关镇人民政府和康复医院旧址修建西门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楼3幢,安置房190套,总建筑面积17397㎡。“十二五”期间,对全县14个乡镇14880户农户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危房改造面积892800㎡。发放危改补助资金12267万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市弱势群体、基层工作人员及普通老百姓生活的关心,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我县享受住房补贴的家庭仍有307户之多,这些家庭普遍居住环境差,生活困难,房屋破旧,生活空间狭小,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有的两三代人居住在一起,生活起居十分不便。全县农村仍有危旧房423660㎡,涉及7061户。危旧房屋砖木结构居多,其中不乏土坯房,这些房屋年久失修,有的屋顶塌陷,有的墙体开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随着“三支一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到乡镇工作生活的人员会越来越多,解决这些人员的住房问题又成为各乡镇面临的现实问题。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驻足,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量将呈上升趋势。

因此,着眼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借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之力,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缓解基层乡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压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分步实施公租房建设,加速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引导农民修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住房应是我县“十三五”期间保障房建设的重点。

二、“十三五”保障房建设计划

“十三五”期间,我县保障房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结合县情,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一)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楼建设

目前,我县初步实施了县城西门片区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城东片区和城西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已经启动。“十三五”期间,我县要认真贯彻中央棚户区改造政策,全方位、多层次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政策进行修正完善,力争完成公社路片区等四个城市棚户区,公社路片区等二个旧住宅区和何家坪片区等五个城中村的改造安置工作。各片区情况如下:

(1)公社路片区:东南至南山,西南至南大街,西北至农行住宅区,东北至农林南路。占地89.7亩,拆迁安置230户,拆迁补偿面积2772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1200套,119600㎡,概算总投资35880万元。

(2)官泉巷片区:东南至公社路,东北至新建街,西至中山街,北至新华书店及移动动公司。占地38亩,拆迁安置80户,拆迁补偿面积960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580套,63000㎡,概算总投资18900万元。。

(3)新建街片区:东至倚林家园,南至电信传输局,西至新建街,北至农机公司。占地11.1亩,拆迁安置140户,拆迁补偿面积1496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250套,22000㎡,概算总投资6600万元。

(4)合志沟片区:东至南大街,南至南山脚,西至城西供暖中心,北至合志沟。占地81.6亩,拆迁安置235户,拆迁补偿面积2808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920套,92500㎡,概算总投资27750万元。

(5)光明路片区:东至农林南路,南至公社路,西至新建街,北至安定街。占地22.6亩,拆迁安置73户,拆迁补偿面积876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400套,45000㎡,概算总投资13500万元。

(6)泾灵路片区:东北至吴家水泉沟,南至南山脚,西至农林南路,北至水泉三社居民区北界。占地73亩,拆迁安置95户,拆迁补偿面积1160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820套,82600㎡,概算总投资,24780万元。

(7)何家坪片区:占地148.1亩,拆迁安置90户,拆迁补偿面积1044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170套,17000㎡,概算总投资5100万元。

(8)水泉寺、共池村片区:东至大云寺,南至北大路,西至阴坡,东至北山脚,占地939.8亩,拆迁安置520户,拆迁补偿面积6760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1000套,10200㎡,概算总投资30600万元。

(9)兰家山、东庵村片区:东至泾镇路,南至西平铁路,西至共池村,北至北山脚,占地720.6亩,拆迁安置600户,拆迁补偿面积73080㎡。改造后修建安置房1000套,10200㎡,概算总投资36000万元。

(10)杨柳片区二期:东南至南山,西南至一中,西北至一中路,东北为民宅,占地112.8亩,拆迁安置267户,拆迁补偿面积3204㎡。改造后修建安置房1320套,148800㎡,概算总投资44640万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或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投资建设、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供应的政策性保障住房。重点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异地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未来五年,我县计划建设公租房360套,主要集中在尚未修建公租房的城关、高平等人员较多的乡镇。初步计划在城关、高平各建80套,每幢3200㎡;玉都、党原、太平、泾明四个乡镇各建50套,每幢2000㎡。同时在县城建设一部分公租房对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进行安置。争取到“十三五”期末,使符合条件并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基本得到保障;使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异地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基本缓解;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具有稳定收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逐步得到保障。

(三)农村危旧房改造

“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7061户42.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839.2万元,其中荔堡镇709户、红河乡212户、丰台乡641户、玉都镇599户、党原乡965户、王村镇337户、汭丰乡821户、城关镇367户、温泉开发区41户、罗汉洞乡346户、泾明乡415户、窑店镇330户、飞云乡167户、高平镇513户、太平乡598户,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使老百姓有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居住环境。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农民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新建房屋要达到“上下圈梁构造柱”的抗震结构要求,提高新建房屋的抗震能力。对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修建农民安置楼进行集中安置,既节约土地、资金,又节约能源。

三、主要工作措施

棚户区改造安置楼项目及公租房项目,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帮助解决房屋征收、土地挂牌出让、前期手续办理等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完善项目资料和手续,及时上报住建厅争取补助资金。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抓紧协调落实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贷款,为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改造的原则,把危房改造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创优人居环境,着力建设住房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建部门要发挥危房改造的牵头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项目实施的主体意识,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察、改造材质选择、改造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技术服务和指导,严把房屋改造竣工验收关,督促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发放要做到公正透明,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虚、瞒、谎报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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