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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17年02月07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泾川县公安局局部署打击整治网络造谣传谣和利用网络散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以来,网安大队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及时查处1起利用微信朋友圈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1月27日20时许,泾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泾川县政府着火了”的消息,并附带1段明显是某工厂着火的视频,部分网友转载后引起了广大群众的误会和恐慌,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核实情况。

经核实,1月27日19时27分左右,泾川县两名群众烧纸钱时,引燃县政府西南角栅栏内2棵刺柏。7点35分,火势被全面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泾川发布”于当晚11时通报了相关情况。

之后,我局网安大队快速反应,采取多种措施,成功锁定涉嫌编造、传播谣言的刘某某。经查,刘某某于1月27日20时许,在QQ群内发现有人说“泾川县政府着火了”,未经核实,就在网上搜了一段某工厂着火的视频,配上“县政府着火了”的文字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并回答朋友说是“泾川县”,该朋友圈被分享转载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刘某某被我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不经核实随意转发不实信息的高某等3人予以治安处罚,甘某某等7人予以训诫,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将视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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