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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重拳助推河床生态恢复 19家采砂厂停产整改

2016年12月31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采砂设备停止作业、供电设施切断电源、施工场地苫盖防尘网……12月27日,记者在泾川县王村镇泾利砂厂和佳豪砂厂看到,两家砂厂都已停产,正在进行整改,泾利砂厂筛台、传送带等设备已经拆除,将于12月底前依法关停。

12月9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泾川县信访投诉案件1件,举报内容为“泾川县泾河两岸多家采砂厂在河道内采砂破坏河床”。

泾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3个调查组,组织县环保、水务、国土、工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再次进行调查核实。

泾河(泾川段)东西跨度58公里,现有采砂厂19家、石料厂18家、疏浚点6家,其中持有采砂许可证的19家,签订疏浚协议的6家,部分砂厂、石料厂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对河床生态造成一定破坏。针对此问题,泾川县水务局、国土局下发通知,责令所有采砂厂、石料厂、疏浚点全部停产,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整顿期间全面落实砂堆苫盖、厂区洒水等环保措施。在认真清理核查的基础上,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对1家非法越境运营的采砂厂、3家落后产能石料厂、6家协议期满的疏浚点和处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2家采砂厂依法进行了关停。目前,2家石料厂设备已全面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回填平整;1家石料厂、2家采砂厂正在拆除设备。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尚未办理环评的15家石料厂全面落实了加盖防尘网、厂区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进行行政处罚,限期督促办理环评。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办理环评的11家采砂厂,严格进行了行政处罚,限期督促办理环评。12月21日之后,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会议对信访投诉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位于王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5家采砂厂限期关停整改。

“明年7月份开始,将陆续对砂坑进行植被恢复、涵养水源等措施,已关闭取缔的2家砂厂要退让原来占有的滩涂和土地,二级保护区内砂厂继续修复河床。”泾川县河道管理站站长郭金鑫表示。

泾川县环保局副局长周英全介绍,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加大执法频次,强化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针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逐级转办的“泾川县泾河两岸多家采砂厂在河道内采砂破坏河床”信访投诉问题,经过核查,泾川县委、县政府先对10名同志进行了约谈。随后,对2名同志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同志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同志与正在调查的河道管理其他案件作并案处理,对1名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泾河(泾川段)东西跨度58公里,现有采砂厂19家、石料厂18家、疏浚点6家,其中持有采砂许可证的19家,签订疏浚协议的6家,部分砂厂、石料厂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对河床生态造成一定破坏。针对此问题,泾川县水务局、国土局下发通知,责令所有采砂厂、石料厂、疏浚点全部停产,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整顿期间全面落实砂堆苫盖、厂区洒水等环保措施。在认真清理核查的基础上,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对1家非法越境运营的采砂厂、3家落后产能石料厂、6家协议期满的疏浚点和处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2家采砂厂依法进行了关停。目前,2家石料厂设备已全面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回填平整;1家石料厂、2家采砂厂正在拆除设备。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尚未办理环评的15家石料厂全面落实了加盖防尘网、厂区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进行行政处罚,限期督促办理环评。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办理环评的11家采砂厂,严格进行了行政处罚,限期督促办理环评。12月21日之后,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会议对信访投诉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位于王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5家采砂厂限期关停整改。

“明年7月份开始,将陆续对砂坑进行植被恢复、涵养水源等措施,已关闭取缔的2家砂厂要退让原来占有的滩涂和土地,二级保护区内砂厂继续修复河床。”泾川县河道管理站站长郭金鑫表示。

泾川县环保局副局长周英全介绍,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加大执法频次,强化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针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逐级转办的“泾川县泾河两岸多家采砂厂在河道内采砂破坏河床”信访投诉问题,经过核查,泾川县委、县政府先对10名同志进行了约谈。随后,对2名同志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同志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同志与正在调查的河道管理其他案件作并案处理,对1名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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