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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获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2016年02月04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通知,泾川县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地区。国家将连续3至5年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泾川“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

  据了解,此次3部委共在全国确定61个县区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我省白银市、临夏市和泾川县入选。对于获批的地区,国家将在循环经济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创新金融支持、重大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建设地区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这是2014年以来泾川县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县、全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县后,迎来的又一重大发展机遇。借此,泾川县将积极探索西北欠发达农业县依托循环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全面小康的新路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实现跨越式发展。

  结合实际,泾川县将按照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甘肃东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果品、畜牧、蔬菜、纺织、旅游五大循环经济产业链,计划实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重点项目6类66项,总投资90.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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