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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法院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014年01月11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近日,从泾川县爱卫办传来喜报,泾川县法院被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这是该院继去年被命名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进展。

  近年来,该院本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环境”的奋斗目标,一手抓法院工作,一手抓环境卫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要求,落实了责任。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做到了有目标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表彰,提高了全员干警的创卫意识。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实施、层层负责”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将任务层层分解,制定奖惩措施,坚持“月考核、月通报、月处罚”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三是加大投入,夯实基层。把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着眼于实处,着手于实事,着力于实效,在硬件建设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搞好法院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努力达到净化、绿化、美化环境的目标。四是大力宣传、全员动员。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牌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健康卫生教育,在干警中掀起了一股讲文明、树新风、建设卫生家园的热潮,树立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单位”活动,该院不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干警卫生、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提高,为更好地开展学习和工作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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