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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四个到位”确保救灾资金用在受灾群众身上

2013年12月09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今年以来,泾川县把救灾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是救灾资金分配研究到位。在资金的分配上,根据部门调查和乡(镇)上报的受灾情况,按照“重灾多拨、轻灾少拨、无灾不拨”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制度,确定方案提交县上分管领导审批下拨。

  二是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接到上级救灾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衔接、下发文件,保证救灾资金发放到位。

  三是发放标准和程序到位。切实规范救灾款的发放标准和程序,乡(镇)、村(居)两级将受灾人员名单和救助款物数额予以公开,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定”三个程序确定,确保救灾款发放手续齐全、账目完备。

  四是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到位。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民政、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形成了县抓督查,各乡(镇)负总责,逐级监管的责任体系。核拨救灾款后,县民政局及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基本杜绝了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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