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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狠抓“四项监管”确保石油开发规范运行

2013年12月09日 来源:政府办 点击数:

  今年以来,泾川县把石油开发监管作为规范石油勘探开发运行程序的重中之重,从原油、资金、项目、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了石油开发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狠抓原油监管,规范运输出境。采取原油运输车辆备案和原油准运制度,通过对原油运输车辆统一发放《泾川县原油准运证》,加强原油运输车辆及原油出境管理。确定原油稽查人员在油区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境内原油运输车辆的调拨单、原油准运证与相关记录进行核对,严防漏统、漏报原油产量,进一步核实境内原油产量。至目前累计核发《原油出境证》3800份,共备案涉油车队19个560辆车。同时,严厉打击流向不符、油源来路不明、非法偷盗或盗卖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盗油案件5起,查处盗油车辆6辆。

  二是狠抓资金监管,严格收费补偿。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要求,制定完善了收费办法,规范了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乱开口子乱收费等行为,确保了各类涉油资金规范运行。对全县各乡镇涉油资金进行清理清查,将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限期整改,确保了涉油资金规范运行。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用地补偿款作为资金监管的重中之重,对补偿资金发放、使用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今年以来共协助兑付农户各类补偿资金约 4138万元(其中征地补偿款2816万元,临时用地、管道、三维物探等其他补偿1322万元)。在税收方面,及时将县内施工的石油企业纳入国税局、地税局备案范围,严防税收流失。至目前共完成各类税收8051万元,其中国税2109万元,地税3470万元,非税收入2472万元;预计至年底,可完成各类税收1亿元以上。

  三是狠抓项目监管,强化普查备案。严格落实钻前、钻井、地面工程等施工队伍进场、用地、施工、离场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减少了遗留问题。同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共备案钻前、试油、钻井、压裂、地面工程等施工队伍66个,加强了井队管理和安全巡查工作。对全县2012年以前井场井位分布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普查,共有井场233处,井位339眼,其中运行井位210眼,已退耕井位12眼,暂停未采油井位55眼,封闭井位35眼,未开工井位27眼,通过普查,对存在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问题现场向井队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是狠抓安全监管,突出防治结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主体,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不定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集中开展了施工现场重要危险源整治、预防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通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组织大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强制停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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