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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第四、第五村民小组农民安置楼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第四、第五组农民安置楼

  建设单位: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委会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放线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5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县城东大街以北,东临疾控中心,西临城关镇土窝子村。用地面积16.83亩,规划修建三幢农民安置楼(其中1#为十二层框架结构一幢;2#、3#、为十八层框架结构二幢),总建筑面积30323.09平方米(其中商铺2681.40平方米、住宅23788.42平方米,地下3853.27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2.37,建筑密度23.02%,绿地率33%。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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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泾川县规划局 | 发布时间:2014-07-30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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