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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13年选拔普高生到基层工作考试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保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等单位就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4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农产品安全检测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6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县选拔指标待省市考务办下达后公布。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

  泾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专业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岗位专业要求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2)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泾川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局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

  (二)报名地点

  泾川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社局院内)。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县自考办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及专业认定等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县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泾川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需明确报考项目、委托人、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号等)、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定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6、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

  (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教育局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甘肃省2013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县教育局要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县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的招考岗位,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六)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发放。

  六、考试工作

  (一)考试组织

  由市考务办的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辅导班。

  (二)笔试内容及范围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3日。

  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设在平凉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市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七、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体检

  县人社局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县人社局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分别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拟录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复核。

  (二)审批录用

  市考务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资格复核后,按类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省上审核。

  (三)培训上岗

  审批录用后,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录取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9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八、待遇及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3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或县,由市、县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4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予以落实。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教育局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为了切实增强考务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选拔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933—3321616    3329928

  咨询电话:0933—3324258

  附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0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3-05-20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