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您现在的位置:泾川网行风>>公告公示>>正文内容

泾川县2012年选拔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了切实促进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精神,今年将继续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全省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待省上指标下达,市上将向各县分解。

  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泾川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泾川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泾川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11年毕业,尚未就业,持《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泾川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泾川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

  2、报名地点:泾川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东二楼)。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县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需明确报考项目、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等信息)、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和《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泾川县生源。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6、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7月8日至7月14日)发放,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领取,不得代领。

  7、凡未报名参加全省“基层服务项目”或“民生实事项目”招考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我县县选“三支生”招考。

  四、考务工作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点:平凉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政审及录用

  1、县招考办公室按市上下达的“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别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体检、政审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拟录用人员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各县落实工作岗位和生活补助待遇等,于9月底前全部上岗。

  六、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为了切实增强考务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选拔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933—3321616 3329928

  咨询电话:0933—3324258

 泾川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2-05-24  | 点击数:  
用户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