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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三中选配学科教师有关事项的公告

  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成立泾川县第三中学,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正科级事业单位建制。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计划按3000名在校学生、60个教学班的规模办学,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在全县教育事业编制内调剂,计划分三年配齐。

  根据学校基建进展情况和全县教育结构布局调整总体规划,计划今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一新生1000名,设20个教学班。按照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要求和我县高中课程实际设置需要,需先期配备学科教师66名。为了保证学校如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公办教职工中为泾川三中公开选拔配备科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配数量(共66名)

  2011年秋季招收高一新生1000名, 20个教学班,共需配备学科教师66名。分学科计划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10名,共30名;

  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教师各4名,共16名;

  物理、化学教师各5名,共10名;

  体育(4)、音乐(3)、美术(3)教师共10名。

  二、选配办法

  学科教师原则上从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补充。其中: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56名,从全县中学教师中公开选拔调配。

  参加公选报名必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2)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城乡中学正式教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等学科须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2006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并在原学校从事该学科教学工作;

  (3)信息技术专业教师须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三年以上(2008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全县普通中学正式教职工;

  (4)取得泾川县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2006年以后取得国家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5)近三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师德师风表现较差等原因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或因违纪违规给予行政处分或全县通报批评的,一学期内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及长期离岗人员,不得参加公选。

  以上各学科若符合公选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配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计划公选;达不到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学科选配人数,缺额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科需要调配。

  (二)、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10名,由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相应专业教师中筛选,提出初步人选,由县人社、编制、教育、监察、计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提名汇报县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调动或借调。

  选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2)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中小学正式教职工,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师德师风表现较差等原因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或因违纪违规给予行政处分或全县通报批评的,一学期内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以及长期离岗人员,不予选调;

  (4)所学专业第一学历较高,所指导学生在体育、艺术等级考试或大型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指导高考特长生成绩突出,本人近年来所教专业学科教学成绩较好,或本人在本专业课题研究、教研成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5)考察时群众反响较大,工作表现不良,师德师风方面师生评价较差,且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不予选调。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泾川县第三中中学教师配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陶 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郝拴福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

  赵晓春 县教育局局长

  于文祥 县编办主任

  尚祥林 县监察局局长

  蒋仁利 县财政局局长

  袁鹏飞 县计生局局长

  孙来学 县编办副主任

  王小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尚 辉 县监察局副局长

  吕文贵 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军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龚小宁 泾川三中筹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樊小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办公室电话:0933-3328636转8020。

  2.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选通知(7月5日- 7月10日)。

  由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规模,核准各岗位人员总量,制定选配方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下发通知,发布公告。

  3.组织报名,审查资格(7月11日-18日)。

  由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及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县教育局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定的正式参选人员名单提交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通知参加教学能力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4.组织教学能力测评(7月21日-22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公选报名条件者参加所报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立若干个学科教学能力测评组,对每个参选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测评,按100分量化计分。

  5.审查加分项目,核算综合成绩(7月23日-24日)。

  (1)2006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3分,市级奖励一次加5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7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2)初中教师近三年来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每进入全县前六名一次加1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高中教师近三年来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排名高于同学科同类学校教师平均线一次加1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3)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2、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4)2006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每一篇加1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5)在红河、梁河山区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6.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7月24日-30日)。

  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分学科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县城进行7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1日-3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若该学科参选人数过少,则经公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相应调整选招计划。选招结果提交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选调由联合考察组考察提名,经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调动或借调手续。

  四、保证措施

  泾川三中教师配备工作事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教育稳定,涉及每位参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深远。为此,县上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实施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相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高度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整个选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泾川县第三中学学科教师配备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教师配备工作领导小组 | 发布时间:2011-07-06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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