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12线泾川县城区路段过境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G312线泾川县城区路段全长10.8公里,过境货车日益剧增,肇事肇祸风险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降低过境大货车对泾川城区中小学校、居民小区的影响,减少噪声、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泾川县公安局、泾川县交通运输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决定,对G312线泾川县城区路段过境货车通行实施限行管理。
一、限制车型:三轴及以上货车
二、限行路段、限行时段及绕行路线
(一)限行路段:泾川县特殊教育学校至泾川温泉路段、泾川王母宫至泾川温泉路段
限行时段:07:00-09:00、11:30-15:00、17:30-20:00
绕行路线:平凉至西安方向的三轴及以上重型货车,在限行时段内不得驶入泾川县城区路段,需提前选择青兰高速平凉东、平凉西、崆峒区四十里铺、白水等高速出入口通行。
(二)限行路段:泾川温泉至泾川西高速收费站路段、泾川温泉至泾川县特殊教育学校路段
限行时段:06:00-22:00
绕行路线:西安至平凉方向的三轴及以上货车,在限行时段内不得驶入泾川城区路段,需提前选择凤口高速、罗汉洞高速等出入口通行。
三、不受限行规定限制的车辆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上述限行规定限制。
四、法律责任及实施时间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托卡口电子警察实施抓拍、记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18日起正式实施。
泾川县公安局
泾川县交通运输局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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