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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关于办理2023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现就办理泾川县2023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我县辖区内首次(第一次注册营业执照时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的创业人员。具体包括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

以往年度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当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见习人员、在岗支企生、失业金在领人员、以往年度享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均不能享受本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对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房地产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棋牌室、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广告业、桑拿、美容美体按摩、网吧、氧吧、养生保健等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向我县人社部门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各乡镇、街道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实地查看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对提交的申请资料中门牌及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登记不相符的不予补贴。

(二)人社局审定后,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人员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县人社部门在受理补贴申请时,收取材料复印件,同时均须审核所有原件。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次补贴,重复申报无效。

(四)符合申领补贴的人员需参加创业培训,促进企业发展。

三、申报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2-5页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下同);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泾川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1)

4.《就业创业证》复印2-6页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脱贫户有关证明(由本人所在乡镇出具证明,盖章确认)(附件2-2)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四)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2-5页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五)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泾川户籍,且户籍与经营实体均在本乡镇范围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2-5页复印件;

4.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证明(由本人所在村委会出具务工证明、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附件2-3);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上述各类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名下社保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社保卡正面复印件)。

四、申报期限

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20日。受理时以本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的齐备材料为准。受理人数达到计划补贴人数和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以上所需资料,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泾川人社发布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打印,各类人员按申报资料的顺序整理,均为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办理地点:文旅大厦6楼人社局603窗口

咨询电话:0933-3323887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1.泾川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2.脱贫劳动力证明;

2-3.泾川县返乡创业证明;

3.承诺书。

附件下载:1-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xlsx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3-07-19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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