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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乡纪委负责人约谈下级单位负责人363人次

2016年09月20日 来源:甘肃廉政网 点击数:

  今年以来,泾川县纪委从严落实挺纪在前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先锋”作用,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至目前,县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363人次,提醒告诫83人,诫勉谈话23人,函询4人次。

  精确适用范围。通过来信来访、舆情分析等多种手段,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列为谈话函询处置范围,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细化程序规范。突出谈话函询规范化、制度化,每一条线索都需填写《谈话函询呈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对于反映领导班子问题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亲笔回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反映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的,由本人亲笔回复并签名。谈话函询结束后,由承办科室写出谈话情况报告,提出了结、转初步核实、转立案等拟办意见,报请领导审核,并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严格追踪问效。对谈话函询后未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要求被谈话人限期对轻微违纪问题作出整改,报经领导审核后作了结处理;对确有错误但不够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诫勉谈话;对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发现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被谈话函询对象进行严肃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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