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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恒丰:国民党泾川县长勒征枪款惹民怨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作者原创 点击数:

  1948年至1949年,泾川县长成鸿志为了配合国民党青海马家部队八十二军进行“剿共”,疯狂扩充地方武装力量,横征暴敛,勒粮派款,购买枪枝,致使民怨沸腾。

  1948年7月,成鸿志把县一个自卫队(连建制)扩编成一个自卫大队(营建制)。当年向群众增派粮食4000石,购枪款银币5000元。1949年又扩充一个自卫大队。再增设一个自卫总队部,辖属两个自卫大队(后改名为一营、二营),总计官兵和勤杂人员900余人,人数大加,给养随之而巨增。其中众所瞩目者为购枪款,项目有:

  一、预征数额

  ①购枪小麦22464石,折收银币31200元;②自卫队服装费2590石,折收银币3626元;③自卫队官兵食粮2280石;④购置电讯器材425石,折收银币585元;⑤自卫总队、政工室和一、二两个营的办公费用、军民合作站员工食粮、追加自卫队服装不敷费、印刷各种册表费等,共计粮食445石。以上五项总计28204石,相当于全县全年粮食征购总数的78.3%。

  二、征回数额

  ①不折银币小麦6341石;②小麦折收银币共计22800元(包括向商民摊派的3388元、城市土地征款324元)。

  三、预支数额

  ①购枪款(银币)15390元;②其他各项杂支款(银币)4694元。两项合计共支(银币)20084元,折合小麦13740石。

  四、按银币折算

  实收数减去预支数尚节余3716元。

  上列各种粮款仅属县向乡镇下达的成文数字,而乡镇向各保、保向群众分摊时还层层加码,如加上加码数字数目就更大了。

  勒征枪款,为各权力机构和有关经办人员大开了勒索和贪污受贿的方便之门,贫苦百姓是直接受掠夺者,苦不堪言。以自卫队服装费为例,先征摊2590石小麦,折收银币3626元,交由县城商民张彦清承包缝制,张吸食大烟、玩赌,钱到手大肆挥霍,致使服装逾期未能缝成交货,他便巧施奸诈,一面伪称因受物价上涨,亏损严重,一面暗向党部、参议会首脑和县政府财政科长王鉴古送了人情,终于获得第二次追加不敷费小麦208石,对此追加数,县参议会曾作过否决。

  由于民怨沸腾,广大下层公教人员中,有向上举告者,有舆论谴责者,有向县参议会递送匿名请愿书者。县参议会是民意机构,向以"关心民瘼"、"为民喉舌"而标榜,自然要故作姿态,为民说话了。于是召开紧急会议,抽组人员清查枪款收支情况,还在《新泾川报》上公布,表明向民众退还节余购枪款3716元。但只是有清算之名,无退还之实。究竟此款归落何处?大概是三位一体,鼻息相通的"党政参议会,烟灯底下睡",作了不可告人的私下交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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