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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十大尊老孝母模范”推荐评选 活动的公告

  按照平凉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十大尊老孝母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平市妇发〔2015〕48 号)精神,市妇联将在第三届华夏母亲节暨海峡两岸西王母故里民俗文化交流活动期间,开展全市“十大尊老孝母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推荐范围:长期居住在泾川境内的本地公民或外地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

  2.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邻里关系融洽,积极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孝敬老人,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2)多年来义务赡养照料社会上孤、寡、病、残或体弱病残的老人,不辞劳苦、持之以恒,面对困难情况不离不弃,受到群众普遍称赞。

  (3)在敬老助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视社会老年人为父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尽心尽力,事迹突出,受到公众和老年人一致好评。

  (4)多年来重视、关心、无偿资助、热心于老年公益事业,贡献较大,社会反响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参加办法:可通过自荐、其他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可登录市妇联网站(www.plsfl.cn)下载。

  (二)推荐上报时间

各乡(镇)妇联、县直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负责收集各乡(镇)和单位参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于7月31日前统一上报县妇联办公室。

  (三)审查及公示

  由县妇联及相关单位对上报推荐的“十大尊老孝母模范”候选者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市妇联,再由平凉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上报推荐的“十大尊老孝母模范”候选者进行审核,择优选出平凉市 “十大尊老孝母模范”进行公示。公示后对确定的平凉“十大尊老孝母模范”在第三届华夏母亲节暨海峡两岸西王母故里民俗文化交流活动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四)宣传报道

  市妇联在平凉电视台、平凉电台、平凉日报社和平凉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专题节目,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发布活动宣传短信等,集中报道和大力宣传“十大尊老孝母模范”的先进事迹,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挖掘,层层开展寻找活动,通过建立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发动群众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示范作用好的“十大尊老孝母模范”寻找出来。

  2.强化组织,共同促进。要从弘扬尊老爱老优良传统的高度,将寻找活动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十大尊老孝母模范”。通过讲述他们平凡而不平庸的生活,温馨而感人的真情故事,树立起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的社会价值导向。

  联系电话:0933-5950696

   附件:1、平凉市“十大尊老孝母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基层推荐典型汇总表

 

 

泾川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7月22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5-07-23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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