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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城区及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家水价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全县城乡用水价格计价方式进行改革,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拟于2015年7月中旬分别举行泾川县城自来水价格和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1、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共参加人25名。包括:消费者12名(其中:居民6名,工业和商业用户各3名),经营者2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5名,听证人3名,媒体1名。

  2、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共参加人32名。包括:消费者19名(其中:农民13名,工业和商业户各3名),经营者4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3名,听证人3名,媒体1名。

  二、参加人的产生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其他参加人县物价局统一聘请。

  三、参加人报名条件

  1、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报名办法

  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9时至7月15日下午17时

  地点:县政府大楼四楼物价局办公室

  电话:3321551(传真)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分别安排消费者参加人替补3名。另设旁听人员5名,由县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产生。设记者席,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参加。

  特此公告

泾川县物价局

2015年6月30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5-07-01  | 点击数: